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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社会对公共场所视频图像采集技术的关注度急剧上升。我们不禁要问:人工智能究竟应该如何被使用?特别是在大规模监控领域,它是保障安全的利器,还是潜在的隐患?
在我们探讨这一话题之前,首先要了解图像信息采集的本质。这种技术的核心是将真实世界中的图像转化为计算机能够理解和处理的数字格式。当前,广泛使用的图像采集设备如摄像头、数码相机、扫描仪以及医学成像设备等,尤其是监控领域中的摄像头,其功能不仅限于静态图像捕捉,还具备视频记录与传播等多重功能。
在我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已经进入智能监控的新时代。在图形处理器(GPU)、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识别与跟踪等技术的支撑下,安防监控的功能正在逐步从基础的联网与高清化向智能分析转变。这种转变使得我们能够对大量人、车、物的行为进行数据挖掘,甚至还可以进行时空关系分析。
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和视频监控的结合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虽然这些技术能够在刑侦、公共管理、金融安全等多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不当使用可能会引发隐私侵害的问题。因此,《条例》特别强调,在私密场所禁止安装相关监控设备,以保护市民个人隐私。
这种技术就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促进了社会秩序的维护,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个体的隐私权利受到侵犯。为此,公众有必要对这一技术的实施进行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到相关政策的讨论中。
为了更好地指导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2021年11月,193个联合国成员国通过了第一份全球人工智能伦理标准——《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其中明确提出两个核心要点:
这恰恰与我们现在的讨论紧密相关——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便属于此类潜在的监控技术。如若人工智能失控,其对人权的损害将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在应用这一技术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遭遇的风险。
由于人脸识别技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当前国内外普遍采取一个基本原则:能不使用人脸识别的就不使用。这是因为除了识别不准确外,人脸信息一旦泄露,将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针对这一点,《条例》中的隐私保护规定无疑是对公众隐私的进一步归位。
尽管存在众多隐患,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人工智能与图像信息采集技术的共同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如果能够合理整合这两者,或许能为公共安全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例如,人工智能可通过实时分析危险事件的数据,迅速推断出可能的风险,提前规避潜在威胁。
在交通领域,利用深度学习模型与历史车祸数据结合,未来我们可能借助这些先进技术,建立精准的高风险区域预测机制,为驾乘安全增添保障。
综上所述,无论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还是社会伦理的日益重视,未来都迫切需要我们在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找到一条合理的中道。大规模监控的技术应用需要在科学管控的环境下进行,以避免技术的不当“放飞”。在这个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如何协调科学技术与社会伦理的兼容性,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未来的科学技术发展领域,尤其是涉及到人工智能与图像信息采集技术时,我们需要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更加关注个体的隐私与权益。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科技进步与人类社会和谐共存的美好愿景。
通过全面的监管与科学的政策,使得人工智能能够在更安全、更有效的环境中发展,助力社会的长远进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